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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行禁止 向家暴说“不”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开展人身安全保护令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01 17:50:55 打印 字号: | |

20163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并首次确立人身安全保护令;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家庭暴力行为虽然发生在一“家”之内,但家暴不是家务事更不是小事,它不仅侵害受害人个人合法权益、影响整个家庭和谐;也对社会安全稳定、树立文明新风产生重大影响,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730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走进社区开展了以“反对家庭暴力,用好法律武器”为主题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法官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重点,就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进行细致耐心的讲解,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公众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高擎法律利剑,向家庭暴力行委坚决说“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维护良好健康的家庭环境,需要每个家庭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步,大柴旦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法治的“阳光”

驱散家暴的“阴霾”。

 


 
责任编辑: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曹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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