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及时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创新工作举措,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执行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效帮助房地产公司盘活企业资产,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大柴旦某五金百货与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付某共欠货款8万余元,于2024年2月29日一次性付清,到还款期限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大柴旦某五金百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付某涉及多个执行案件,相关账户已被冻结,但某房地产公司欠付某工程款还未给付。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即与付某到该房地产公司对接,房地产公司答复受大环境影响企业经营不景气,暂时无法支付付某工程款。执行法官认真研判企业现状及三方愿意,判定该案存在化解可能,随即提出“以房抵债”方案,经多次协商、看房、谈判。最终,三方于2024年4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实现了“一案解多纷”效果。
能动司法不仅要求法官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更是法官对案结事了、多重效果合一的司法价值追求。下一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一手抓“末端”办案工作,一手抓“前端”执源治理,着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司法服务之中,让司法服务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让生效判决能落实、真落到、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