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今天本院依法开庭审理……”3月4日,大柴旦法院首次采用“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的模式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乌兰县原副县长唐某林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庭前,该案审判长在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参照法律规定,决定适用7人合议庭形式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1年,被告人唐某林利用担任乌兰县希里沟镇镇长、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乌兰县副县长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虚报补助款、维修项目、人工造林、防护林工程建设等项目非法套取、占有公共财物670.039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工程承揽过程中帮忙、打招呼,收受他人贿赂112万元。对上述犯罪事实,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审理情况:因该案犯罪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且社会影响大,庭前,人民陪审员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认真开展阅卷工作,认真梳理案情,归纳争议焦点。庭审时,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主动就社会大众关心关注的主要问题积极发问,以社会公众的视角对事实认定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整个庭审过程高效顺畅、重点突出、规范有序。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某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某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中共大柴旦工委书记邢磊(第一排右三)及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旁听
警示教育:为持续推动“以案释法”活动深入开展,庭前,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0余人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使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身处庭审一线,感受审判法庭的庄严肃穆,唤起思想共鸣、直击灵魂深处,通过用反面典型警示自身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现场观摩,使心灵上受震撼、精神上受洗礼、灵魂上受净化。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常怀律己之心,常敲警示之钟,努力提高明辨是非、抵御诱惑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抵住各种诱惑,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忠于职守,依法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典型意义: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重大案件,有利于体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有利于法官专业知识和群众朴素价值观相互融合,互补互通,对拓宽人民监督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裁判的社会认可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