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全区范围内积极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9月15日我院干警赴大柴旦清真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活动中,干警采取法制教育与宣传相结合,向寺院教职人员集中宣讲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了宣传册,引导宗教人士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增强爱国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和宗教观。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结合当地特色,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引导群众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在民族地区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审判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乡村振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