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诉源治理是站在社会治理视域之下,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既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更是从本质上化解矛盾,以更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今年以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解纷挺在前面,以诉服中心为“前沿阵地”、“1审+1书”结对模式,实行民、商事法官、书记员全员参与诉前调解,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走出诉源治理新路子,开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
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专业调解团队。以员额法官和书记员互选方式结对子强队伍,成立了以5名员额法官为主、5名书记员为辅的5个固定调解团队,以师带徒,由法官给予书记员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强化书记员的调解技巧和业务能力;把分案程序提至诉前调解阶段,即在诉前调解阶段将案件分配给团队各法官,由法官主导剖析案情、找准矛盾焦点、明确法律适用,指导书记员进行诉前调解,实时跟踪督促工作进展,适时调整调解方案;倡导符合人民群众“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机制解决矛盾纠纷。利用两微一端、新闻媒体、巡回审判、法律九进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发布典型案例,多角度、多层面、多方位宣传诉前调解亲民利民的优越性,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的良好局面。
加强分调裁审,强化诉源治理效能。整合资源优势,规范工作流程,将诉前调解服务向诉前评估鉴定、诉前保全、诉前调查、送达地址确认、证据交换等各个环节延伸,实现耗时性程序工作前端完成,避免案件后期程序空转。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时间成本,方便当事人明确案件事实、争议焦点,预判诉讼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达成和解意向。对当事人自愿诉前调解的,当场登录系统当日分派诉前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当日交由团队法官出具司法确认书或调解书。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官与调解员共同跟踪督促当事人履行,最大限度实现自行给付、自动履行。对诉前调解未果的案件迅速分流立案,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移送速裁快审快结,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及时移送业务庭审理,形成 “诉源过滤、分类流转、快审快结”分调裁审一脉畅通的高效运行机制。
实施激励机制,促进考核成果转化。以全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根据全州法院拟定的50项核心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实行激励奖励机制。明确诉前音视频调解和现场调解的分值比重,并将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分类打分按季度计入法官、书记员业绩考核,按季度评选“明星法官”和“金牌调解员”,将每季度考核成绩汇总与年终考核挂钩,作为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鼓励法官、书记员积极推行信息技术在诉前调解中的实践应用,依托互联网法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等远程音视频功能开展线上调解和法律咨询,为当事人提供跨时空零距离司法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更加贴心的司法温情,不断提升调解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