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的部署安排,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党章党规重点查摆“18个是否”的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现将第三次专题研讨汇报如下:
一、学深悟透,扬鞭奋进发挥“头雁效应”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本人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二、深刻剖析,聚焦问题当好“施工队长”
(一)在对照党章方面。作为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我能够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的号令,努力为富裕和谐文明幸福新柴旦创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但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方面仍有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形式单一,学习不深入,对干警的思想引导、教育警示不够有力、不够到位,司法能力不高,放松了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全面提高干警信息化考核水平上应下功夫,目前我院经上级法院考核已有9名干警通过,为做好信息化应用“回头看”工作,我们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信息化应用培训,确保全员通过考核。三是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二)对照《准则》方面。本人虽然能够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能够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接受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自律、慎独慎微,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但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方面仍有差距,一是在同危害公正司法现象作坚决斗争中没有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有时与发生错误言行的人和事情作坚决斗争的方式方法有待提高,坚决同消极腐败做斗争的锐气不足,同不愿负责、不敢负责的行为作斗争的艺术不高。二是应设置监督员加大对公文处理流程制度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公文收发不及时的问题。三是主动自觉深入群众中去行动不够;创新、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不高;完善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强。
(三)对照《条例》方面。本人工作中不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经商办企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会议活动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问题;不存在优亲厚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弄虚作假、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不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不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本人虽然始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但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方面仍有差距,一是针对柴旦区情及法院的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掌握情况不全面;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力度不强;任职时间短,与党员干部谈心不够;管理不严,制度没有落到实处。二是针对干警精神不振、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缺乏抓落实的韧劲、作斗争的韧劲。三是党组成员分工不细、职责不明确,未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
三、精心查找,梳理原因刷新“忙碌指数”
(一)理论学习不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不深、不细,在工作中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意志出现滑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规矩意识不牢。对各项政治纪律是坚决严格执行的,各项决策部署也是不折不扣落实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但有时图一时轻松,对纪律和决策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硬的督促检查,没有严格按照一名合格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三)政治意识不强。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加,工作环境的变化,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劲头和积极性不够强,再上新台阶的精气神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
(四)工作作风不实。修身律己、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观念渐渐淡化,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自觉性有所降低,执行力度有所减弱。
四、开拓创新,推动落实成为“行家里手”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原因,本人将抱着踏石留印的态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真心实意地改,努力以立言立行、见实见效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一)蹄疾步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政治合格。在今后工作中,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把稳思想之舵,守规矩、明底线,做到每天必学、必写,并引导干警形成自觉学和带着问题学的良好学习氛围,解决好学风不正、学习不透、学用脱节的问题,真正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果转换为工作的思想动力。
(二)砥砺前行严格锤炼党性,始终做到执行纪律合格。把锤炼党性作为一项根本的政治追求和精神追求,持之以恒,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尊崇和维护党章,切实增强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敬终如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做到品德合格。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全院干警立好标杆、作好表率,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带着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要多用、常用、用够、用好,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积极稳妥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落实好建设智慧法院的举措,服务地区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真刀实枪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做到发挥作用合格。切实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紧密结合柴旦法院实际全面推行网上和跨域立案,努力实现当事人“零跑腿”,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始终做到尽心尽力、尽其所能,为富裕和谐文明幸福新柴旦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